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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政府加強網路新聞服務管控 |
記者/于峰 |
(2017/05/04 PM0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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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互聯網資訊辦公室(網信辦)5月3日發佈新規,針對已被嚴格審查的互聯網新聞服務再次加強監督,進一步增加網絡新聞監管條令,這項新規將於6月1日起生效。
新華社指出,由於現行法規自2005年實施後,新媒體屢傳肆意篡改、虛構新聞,因此制定新規規範。
新規要求透過網站、App、論壇、微博等提供新聞資訊服務的業者,應取得許可,若違反將被勒令停止服務,並開罰1萬元人民幣(約4.4萬台幣)以上、3萬元人民幣(約13萬台幣)以下罰款。此外,本次規定強調,互聯網新聞資訊服務提供者轉載新聞資訊,應當轉載中央新聞單位或省、自治區、直轄市直屬新聞單位等國家規定範圍內的單位發佈的新聞資訊,注明新聞資訊來源、原作者、原標題、編輯真實姓名等,不得歪曲、篡改標題原意和新聞資訊內容,並保證新聞資訊來源可追溯。
對於本次中國政府再次出臺法規管控網絡新聞的做法,美國之音3日報導國際新聞工作者聯合會就此事聲明表示,「這些做法對中國民眾獲取資訊的權利,具有災難性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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