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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森電視案 NCC:會按照黨政軍、產業整合等相關法規、繼續審理 |
記者/吳海晴 |
(2017/05/04 AM11: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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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數科收購東森電視向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提出申請審查,因屏東縣議員宋麗華購買台數科股票後向NCC檢舉,讓台數科陷入黨政軍條款爭議,台數科為此向台中地院申請確認股東關係不存在提告遭駁回。NCC副主委兼發言人翁柏宗2日表示,法院判決會參考,但最終仍將依法審理。
根據中時電子報2日報導,台數科對宋麗華提起的確認股東關係不存在之假處分,台中地院駁回的主要理由是認定一張股票應不會成為NCC決定是否同意購併案的理由,台數科在宋擁有的這張股票上,似乎並無急迫危險與重大損害,因此不同意假處分。
據報導,法界人士解讀,法官是將一張股票問題丟回給通傳會,認為通傳會是主管機關,宋麗華行為是否會影響購併案,應由通傳會認定,而非由地方法院判定。
根據經濟日報報導,NCC發言人翁柏宗表示,兩件訴訟主要都是當事人間的契約問題,會做為參考,但還是會按照黨政軍、產業整合等相關法規、繼續審理。先前對東森電視案的審查角度,包括黨政軍條款、垂直和水平的整合壟斷問題,以及台數科的財務和新聞自主等議題,也曾找台數科、凱雷及東森電視的代表來說明,目前依然朝這幾個方向進行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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