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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阿莫遭告 提「合理使用」反擊 |
記者/饒育瑄 |
(2017/04/25 AM1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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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紅人谷阿莫2014年起以獨特、在幾分鐘內講解電影內容的方式,重製影片「X分鐘看完電影」上傳而暴紅,但KKTV和電影公司「又水整合」卻已證實對谷阿莫提告「侵權」。谷阿莫則提出影片和新聞稿,強調符合著作權合理使用原則。
谷阿莫所提的「合理使用」,是依據著作權法所特別賦予利用人的特權,性質上接近國會議員的「言論免責權」。其法律效果,是為了某些學術、言論、新聞或其他公益考量,讓利用人不需經授權,在一定範圍內可以利用他人的著作,法律上明文規定不會構成著作財產權的侵害。但此原則也造成著作權法制中的「黑洞」,因為法律無法明確規定使用多少是「合理使用」,而認定又常因各種利用情形不同,或隨著科技的發展而有不同結果。
據《蘋果日報》25日報導,全案起因於KKTV表示,谷阿莫使用《W-兩個世界》影片並未事前告知,且重新編輯後也扭曲了原有腳本。「又水整合行銷」表示,谷阿莫用了至少四部該公司發行的電影作品,去年就開始做提告的準備。
《自由時報》25日報導,片商表示去年《Stand By Me哆啦A夢》、《哆啦A夢 宇宙英雄記》、《近距離戀愛》、《腦漿炸裂少女》等4部電影被谷阿莫「重製」解說,不僅將電影劇情全部破梗,更因谷阿莫把電影形容得相當無聊,造成票房受到嚴重影響。
《自由時報》24日報導,谷阿莫在24日聲明中表示,他的系列短片因符合著作權的合理使用原則,所以可在不事先經著作權人之授權的情況下,直接使用網路上已公開之他人著作內容,只要是符合評論、研究、解說、教學或新聞報導的前提下,就可以在未先經著作權人授權同意下,優先使用在網路上找到已公開的、任何人都能自由下載的他人著作之內容。他自認作品有符合評論、解說、生態研究、心得教學和新聞報導的效果,因此是合理使用。
據《自由時報》24日報導,谷阿莫也說,他只擷取1/10到1/100的原著作內容,應該不會有人覺得看了1/10到1/100內容,就覺得看完原作了。而且他沒和觀眾收取費用,是透過免費影片發表他的看法、讓大家了解電影生態,也讓乏人問津作品被更多人注意到,還可能增加票房收入。谷阿莫並秀出YouTube寄給他的郵件,上面認為他的影片是合理使用,因此沒有打算要移除影片,並強調是否侵權「由法官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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