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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時長低薪資 「記者是不是責任制」引發討論 |
記者/黃少瓊 |
(2015/12/08 AM0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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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媒體勞動條件日益惡化,媒體改造學社4日舉辦「臺灣媒體工會運動的反思與展望」座談會,共同探討時下媒體記者面臨「工時長、低薪資」等備受關注的議題,其中「記者是不是責任制」現場引發很多討論。
即時新聞是現在許多媒體新聞的重點,記者要隨時關注網路上的資訊,間接造成記者對網路資訊產生焦慮。在傳統上,記者的待遇優厚,老闆也會懂得主動關心員工的需要,使記者的責任感有所增加;反觀現在的媒體,平面記者還要充當影音使用,一人多用的現象導致記者工作量增加,有部分的記者上班更連續超過12天。《自由時報》工會理事長郭安家表示,「責任感不該代表責任制」,記者半夜還被要求關注網路訊息、發即時新聞,嚴重影響記者的生活品質。
台灣新聞記者協會常務委員會李志德表示,現在通訊過於便利造成媒體惡化。他舉例,曾經有媒體主管凌晨發Line訊息給記者,要求記者馬上回應,但該時段已經不屬於記者工作的時間內,記者有責任馬上作出回應嗎?此話引起台下熱烈的討論。他更指出,過往記者可以長期經營自己所屬的路線或進行深度的專題報導,但現在的記者卻成為了即時的操作者,長時間的工作導致體力耗損,而記者普遍是受到規範化和控制,現在該需要被區分清楚。
座談會內容也談到今年3月所發生的勞檢問題,臺北市政府勞動局機要秘書林恕暉認為,記者通常都不會是抗爭的主力,像台灣新聞記者協會則完全沒有參與勞檢的活動。至於各工會內部運作差異不大,他認為媒體可以跟媒體工會聯合起來,增進從業人員的勞動意識,爭取記者該有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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