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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擬新法 打破MSO天花板限制 |
記者/吳峻光 |
(2015/11/07 PM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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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4日審議新條例「有線多頻道平臺服務管理條例草案」,NCC副主委虞孝成表示,目前台灣電視傳遞訊息非常即時,也有足夠力量去形塑台灣人對社會之思想及觀點,加上目前固網及電視業者互跨合作已成常態,現有的法律無法明確分界控管,為因應數位匯流趨勢,新法上路勢在必行。
數位電視原理是由網路線傳遞訊號,並在電視螢幕上呈現出影音,因此數位電視會受到「電信法」與「有線廣播電視法」的同時影響,但是兩法的管制落差極大,會導致過多繁複的監管及不必要的麻煩,NCC認為數位電視是電信呈現出的一種「樣態」,故「有線多頻道平臺服務管理條例」將會成為「電信事業法」下的特別法。
現行的有線廣播電視法有針對多系統業者(MSO)設置一個硬性天花板,限制單一MSO的市占率,若是超過限制就會開罰,忽略了業者為求創造利潤及吸引客群而做出的自我創新及公司合併,也無視掉MSO的內部成長,但是「有線多頻道平臺服務管理條例草案」較為彈性,對MSO業者採取「抓大放小」策略,對於一個營業區內有超過25%市佔率且有一定營業收入的業者,除一般義務外還需行特別義務,但是不用受罰,這代表新法鼓勵MSO用更優質的服務去擴大客群,天花板的限制也將被打破。
另外因為電視數位化的關係,傳輸頻道量變成幾乎無上限,因此NCC的未來方針也會轉為關注業者間合併情況是否有改變市場結構的疑慮,而不是管制MSO業者之相關企業提供的頻道比例多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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