銘報即時新聞
       
銘傳大學傳播學院整合行銷傳播中心傳播管理學刊校友聯誼會銘報新聞下載
銘報即時新聞
關於銘報
聯絡我們
設為首頁
英文(English) 網站
報業產業新聞
出版產業新聞
廣播產業新聞
電視產業新聞
電信科技產業新聞
網路科技產業新聞
廣告產業新聞
公關產業新聞
媒體觀察產業新聞
文化創意產業新聞
兩岸國際業新聞
銘報新聞下載
銘傳廣播電台
銘傳電視台
銘傳網路廣播電台
銘傳網路電視台
銘傳大學廣銷學系落實「實習即就業」 推動菁英實習培訓計畫
2016傳播學院學術研討會搶先報
2016新媒體與跨平台匯流學術研討會 初審名單公布
 
首頁 > 組織產業新聞 > 新聞內文
【媒體勞檢爭議-特稿】媒體是勞工制還是責任制?誰能解決?
記者/林瑩真
(2015/05/05 PM05:45)

 勞檢問題在媒體業中始終無法獲得解決,就算台北市勞動局長賴香伶提出,考慮以薪資冊、發稿系統、網上發稿資料的「三角檢測」來確定媒體工時,但這真的能幫媒體改善工時問題嗎?也許該回到根本,媒體業真的適用《勞基法》來規範嗎?

 目前台北市勞動局針對媒體進行專案勞檢,34家受檢媒體全數違規,勞動局估算總裁罰金額可能高達1600萬元的罰款,有趣的是,罰錢對於媒體來說,似乎不是一件太大的懲處,根據勞動局科長葉建能表示,《勞基法》的每條罰款額為2到30萬元,初次違規罰2萬元,累犯則可罰到30萬元。即使現在媒體業不景氣,30萬元也還是繳得出來,但值得一問的是,與其被罰,媒體為何不定下規則讓員工有合理工時,從根本解決問題?是裁罰的錢和加班費比起來是少的,還是這是連長官們都無法解決的問題?

 此次勞檢發現在媒體出的問題主要在於,媒體工作時間不穩定,無法以《勞基法》來檢測,因此賴香伶提出「三角檢測」的方式,而另一方面,媒體工作的特殊性讓許多聲音建議應修改《勞基法》將媒體列為責任制,但是責任制的工作條款對於媒體來說就真的有比較好嗎?

 責任制簡單來說是指,完成自己負責的工作後即可下班,可是對於媒體業來說,所謂「完成工作」似乎沒有時間限制,新聞說來就來、廣告企劃發想需要時間,這些都是媒體人的無奈,且依照《勞基法》的「責任制條款」,特定職務的勞僱雙方可約定超出法規的工時,員工又要如何與長官「約定」?那超出的工時怎麼算?無論媒體究竟屬於勞工還是責任制,員工真正需要的是合理的工時與相對於工作量的報酬。

 5月1日為止,《媒體工作者勞動權益小組》在社群網站上呼籲大家參加「五一遊行之記者拒過勞」遊行,邀請人數已多達600多人,答應參加者有300多人,但奇怪的是,報導此事件的媒體很多,當天以媒體工作者身分去參加的卻不到10人。媒體選擇工作而不願為自己站出來說話,是顧慮長官還是被迫於需要這份工作不得而知;另外一個找不到答案的問題是,若法令一改再改,政府部門無法可循、媒體長官無所適從,員工似乎也不敢開口爭取,究竟現在誰才可以解決這個問題?



把這篇文章貼到twitter 把這篇文章貼到Plurk噗浪 把

這篇文章貼到facebook

回上頁

華視與播吧 跨平台直播新節目
公視自製兒少節目 獲加拿大班芙影視節洛磯獎
微軟以262億美元併購LinkedIn
民視陳剛信遞交書面辭呈
第一屆佛教微電影大賽在12日頒獎
銘傳廣銷系 首辦成果展《蛻變》
Windows強制升級 用戶抱怨層出不窮
【第十九屆兩岸新聞報導獎】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