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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勞檢爭議】陳佳慧:媒體業者應重視員工的公平對待 |
記者/夏嘉玲 |
(2015/03/16 AM1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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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局長賴香伶考慮收集薪資冊、發稿系統及網上發稿資料,以「三角檢測」的方式勞檢媒體業。銘傳大學傳播學院專任助理教授陳佳慧認為,目前勞動部的動作,意義較大是在於提醒媒體業者重視員工的公平對待。
陳佳慧說,她相信現有的檢測還沒有一套明確的制度,檢測後的結果可讓勞動局更瞭解媒體業者的概況,但是否可做為媒體業者公平對待員工與否的判斷,則讓她心存疑慮。
她表示,目前媒體專業工作者依法非屬責任制範疇,但工作實質又較適合當成責任制。勞動局或許可在瞭解媒體工作者屬性後,將適合責任制的專業工作者正式納入勞基法,並研擬對於責任制員工在工作投入時間與報償間的公平性、合宜的工作時間或更適當的管理作法。
提及政府推出的新評鑒制度時,陳佳慧指出,很多時候政府推出的新評鑒制度會訂出很多不同的指標,而導致許多負面效果的出現。若政府將「台北市勞動條件檢查陪同鑑定專案檢查」的指標列得太細,而媒體業者為了遵守指標時,將增加很多額外成本。
她認為,當媒體業者無法達到規定指標時,新評鑑制度也將只成為一套Paper Work的做法,交給陪鑑人員鑑定的只是Paper Work的證據,根本無法改變媒體業者的現況。
詢及記者是否納入責任制的問題,陳佳慧強調,媒體行業原本就不被納入在責任制的工作內,會引發專案勞檢的議題,主要是因為媒體從業者的工作時間太長導致容易引發過勞死,以及媒體業者剝削勞工導致工作與生活無法達到平衡。因此責任制與非責任制並不是勞動局勞檢媒體業的主要重點,而是為了查證媒體公司是否適當進行人力資源管理。
陳佳慧說,媒體業大部分的行政人員都是用打卡的制度,只有少數比較特殊的媒體專業工作者因為工作屬性的關係,導致無法打卡。若勞動局要求這些少數比較特殊的媒體專業工作者,落實及認可新傳播通訊科技的打卡制度,如記錄記者與主管之間的line通話紀錄,如何客觀、正確的記錄,或許還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她認為,記者傳統的紀錄方式運作太久,儘管對現階段來說不完全公平,但仍存有一定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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