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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擬修法 規定光纖到府
最快6月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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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瑩真 |
(2015/03/09 PM0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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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為提高台灣寬頻上網普及率,擬修改現行法規,未來公有建築物、集合住宅、樓地板總面積在1,000平方公尺以上,且使用類別為商業類或辦公、服務類等新建建築物,必須設置光纜相關設施,最快6月新制上路。
NCC副主委虞孝成表示,建築必備光纜設施成為世界趨勢,法國、新加坡、中國等國家,都強迫要求新建建築必須有光纖設施,台灣近來才完成相關修法程序。另外虞孝成指出,根據瑞士洛桑國際管理學院去年5月公布的IMD世界競爭力年報,在寬頻用戶普及率方面,我國僅排名27,落後第5名的南韓,18名的日本以及位居19名的新加坡。
目前法令只對於建商要求預先保留網路管道及電信室、並未強迫建商一定要設置光纜相關設施,但未來上述3大類新建建案,都須由建商負責光纖到府的線路設置及成本。
虞孝成表示,今年內應該就會實施,未來光纖網路就像水、電、瓦斯線路一樣,變成室內線路的一環,再由住戶自行決定使用哪一家電信的寬頻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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