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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新組織架構 元旦上路 |
記者/林瑩真 |
(2015/01/05 PM05: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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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匯流發展下,導致通訊和傳播服務已不能清楚切割,因此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為建立公平競爭環境,自1日起進行組織變革,將原有的四處改用三層面的水平方式運作,分為「基礎網路層」、「營運管理層」、「內容應用層」的管理架構。
NCC副主委兼發言人虞孝成表示,此次變革主要是參考歐盟等先進國家對通訊及傳播產業的監理法,以水平管理切革NCC業務。將現有的「通訊營管處」、「傳播營管處」、「資源技術處」及「內容事務處」四處,改設為「基礎設施事務處」、「平臺事業管理處」、「射頻與資源管理處」及「電臺與內容事務處」,分別掌理有關通訊傳播基礎設施設立及網路建設;通訊傳播平臺事業設立及網路營運;無線電頻率、電信號碼、電信網路編碼資源政策;頻道、電臺事業監理事項及內容事務。
NCC表示,新架構改變過去電信及有線電視產業分屬不同法規及單位管轄,更能因應現在跨業提供服務普遍的問題。
NCC強調,新架構上路後,各業務單位仍將各司其職,維持專業分工。其中,「基礎設施事務處」由羅金賢擔任處長,「平臺事業管理處」處長是陳國龍,「射頻與資源管理處」則是陳子聖,「電臺與內容事務處」處長是謝煥乾。
此外,為利民眾及業者洽詢公務,對外聯絡窗口已即時更新,努力使各項施政服務不中斷,提升我國通訊傳播產業的國際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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