銘報即時新聞
       
銘傳大學傳播學院整合行銷傳播中心傳播管理學刊校友聯誼會銘報新聞下載
銘報即時新聞
關於銘報
聯絡我們
設為首頁
英文(English) 網站
報業產業新聞
出版產業新聞
廣播產業新聞
電視產業新聞
電信科技產業新聞
網路科技產業新聞
廣告產業新聞
公關產業新聞
媒體觀察產業新聞
文化創意產業新聞
兩岸國際業新聞
銘報新聞下載
銘傳廣播電台
銘傳電視台
銘傳網路廣播電台
銘傳網路電視台
銘傳大學廣銷學系落實「實習即就業」 推動菁英實習培訓計畫
2016傳播學院學術研討會搶先報
2016新媒體與跨平台匯流學術研討會 初審名單公布
 
首頁 > 文創產業 > 新聞內文
兩岸媒體禁忌用語
記者/朱禮賢
(2014/06/06 PM04:00)

 大陸與台灣的關係,關係複雜,有著各自的文化背景,不論民族宗教,社會生活等等匀存在著很大的差異。但在新聞報導上,兩岸都自有些禁用語,這些都是不明文之規定。

 以新華社為例,作為大陸的國家通訊社,出於歷史政治的考量,在談及港台的新聞時,自然有其禁忌。例如,在談及港台旅客到「華」旅遊時,華字便屬「錯誤」,正確應寫成到「大陸或內地」旅遊。還有,經常在台灣媒體看到的「兩岸三地」,都是不得使用。

 新華社對於台灣的相關報導,絕對繃緊神經,不僅字字小心、甚至標點符號也處處計較。例如之前的太陽花學運,學生佔領立法院的報導,「立法院」就需「加引號」處理。而且,兩岸名稱相同的「故宮博物院」、「清華大學」等也一律也需加上引號,以作識別。

 台灣或國際新聞報導時,有時會把台灣寫成「福爾摩沙」,這詞在新華社也屬禁用語。此外,釣魚台也不得寫成「尖閣群島」,嚴禁將新疆稱為「東突厥斯坦」。

 熟悉台灣新聞的讀者,在看娛樂新聞時,「影帝」、「影后」、「巨星」、「天王」都是新聞慣用的封號,見慣不怪;在報導生活時事,「最佳」、「最好」及「最著名」等形容詞,以上各詞看似沒有問題,但在新華社的新聞裡一律被禁止使用。



把這篇文章貼到twitter 把這篇文章貼到Plurk噗浪 把

這篇文章貼到facebook

回上頁

華視與播吧 跨平台直播新節目
公視自製兒少節目 獲加拿大班芙影視節洛磯獎
微軟以262億美元併購LinkedIn
民視陳剛信遞交書面辭呈
第一屆佛教微電影大賽在12日頒獎
銘傳廣銷系 首辦成果展《蛻變》
Windows強制升級 用戶抱怨層出不窮
【第十九屆兩岸新聞報導獎】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