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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目冠名專題報導】冠名費分配不均? NCC:目前無法管制 |
記者/邱韻蓉 |
(2013/10/30 AM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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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去年10月通過「電視節目置入性行銷規範」後,開放各家節目冠名,針對節目冠名費分配的部分,NCC內容事務處處長黃金益表示,目前無法管制冠名費的分配,置入性行銷規範未來會配合趨勢彈性開放。
日前聯合報報導,質疑冠名費分配不均,節目內容規模並無明顯提升。對此黃金益回應,有些電視台是將冠名費算在整體的收益裡,由電視台自行決定如何分配,NCC目前無法干涉冠名費分配的部分。
他表示,節目製作內容方面是由文化部規範,文化部目前會以獎勵輔導方式協助改善,未來也會與文化部討論如何讓市場機制更加完善,滿足產業需求與消費者期望。
針對節目冠名後的收益成效,黃金益說,曾透過委託研究案向多家電視台進行調查,估計電視台收益增加3~5%不等,有幾家電視台也多投入約25%的節目製作經費。因為目前廣告主和電視台兩方都還在嘗試,NCC會持續觀察節目冠名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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