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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新安:概念、表現手法,以及素材是廣告的三大元素
記者/游博宇
(2012/11/19 AM01:30)

 奧美廣告促進行銷執行總監蔡新安15日到銘傳大學演講,他指出,廣告是一種高明的騙術,需要創意和靈感是無庸置疑的。沒有特點的產品無法吸引消費者,因此廣告策略人員必須替商品思考特點與行銷定位,才能做出廣告。

 蔡新安認為,要做出一支優秀的廣告,很具挑戰性,首先必須先分析與理解廣告的三個元素:概念、表現手法,以及素材。

 他表示,廣告具有三個重要元素,「概念」即為產品的特色、定位;「表現手法」是如何具體呈現產品的特色;「素材」則是以不同的情境將「表現手法」表達給消費者。以保力達蠻牛為例,如果蠻牛的「概念」是喝了能提振精神,那它的「表現手法」就是快睡著的人,喝了馬上精神百倍能夠做起事來事半功倍。「素材」則是利用如按摩師、卡車司機等不同情境,讓消費者知道喝了保力達蠻牛精神會這麼好。

 成功的廣告是否就是得獎的廣告,蔡新安說,有時候能得獎的廣告不一定能夠成功行銷客戶的產品,太過「聰明」的廣告一般的消費者若是看不懂,或要花不少時間理解,廣告效果就大打折扣。

 他認為,客戶品牌的重要性大於廣告人員的創意,若是為了得獎而使客戶的品牌權益受損,有違職業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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