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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遣勞工一封簡訊遭解雇? 宏達電否認
記者/游芯怡
(2012/10/24 PM005:10)

 前宏達電邱姓派遣員工在22日指控,宏達電今年7月以一封簡訊終止合作契約,卻又在10月收到宏達電委託派遣公司的招募消息。宏達電表示,是因為合約到期不續約,並沒有任何裁員行動,且科技產業波動強烈,會適時地作季節性產能調整。

 宏達電在22日發出聲明稿表示,為了因應產業波動劇烈,而更有效的季節性產能調整,公司透過與第三方派遣公司合作,由派遣公司派員工至本公司服務。對表現優異之派遣人員,提供轉予正職聘雇之機會,且以今年為例,在8月至10月間提供710名派人員轉為正職肯定。

 宏達電還指出,公司一向遵守勞動法規,以保障員工的勞動條件,相關合作派遣公司也均遵守政府法令執行,共同提供一個公平、且有效率的環境讓員工發揮所長。

 至於派遣公司以簡訊通知派遣人員進行職務調整且告知5日內將被解雇。宏達電表示,當時是與派遣公司到期不續約,沒有任何裁撤的舉動。

 而此事件已違反勞基法規定,若勞工工作未滿一年,資遣需在10天前告知。勞委會已請桃園縣政府了解資遣狀況,查清違法事實責任屬派遣公司還是宏達電,最後勞委會將做出懲處,最高可罰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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